雯 的个人资料回忆之前,忘记之后照片日志列表 工具 帮助

行走,行走.心一直在路上.

回忆之前,忘记之后

前路茫茫,暗自神伤,回眸凝望,已人去茶凉
2007/6/3

DIY小熊

在BBS上看到小熊的图片,颇感兴趣.下载了图纸,剪了一件T恤,开始缝制.看着那些小小的手脚诞生在自己的手上,感觉真的很奇妙.虽然因为脚缝反了,耳朵缝皱了,头和身体不会拼接起来..这些小困难小状况让我一度心急得想放弃,但是想起如果再坚持一下下,就真的会拥有一只完全属于我的TEDDY了,这该是多美好的事情,于是就又继续缝下去.这样进行了一个晚上加两个下午,TEDDY,它就这么诞生了.
 
2007/4/2

蝴蝶骨

想起一个朋友来。

那个夏天,在某间阴凉的老教室里,认识了她。

这个女孩有好听的名字,不太漂亮的脸和妖娆的身段。

后来,经常地在午后洒满阳光的街道上遇见她。说遇见,其实是同向而行。她骑车,我走路,经过身边的时候,谁也不打招呼。

她总是在打上课铃以后,踩着高跟鞋走进来。头发有时是直的有时是卷的,有时戴着可爱的发卡。下课的时候,就独自看着窗外抽烟。

不喜欢她,尽管有时候她落寞的神情让我觉得和自己相似。

在那个学校上了一年学,有半年都逃课,去图书大厦看书,呆在家里看碟,出去逛街,就是不去学校。那些重复的乏味的知识,让我厌倦。

再回去的时候,是临考试以前,忽然就留恋那里。留恋旧旧的楼梯,圆形的大厅,午休时CD里放的歌。才发现,这个班里有一半以上的人,我都叫不出名字。

颓然的找个位子坐下来。她突然回过头和我说话,说一些今年流行的彩妆,明天的天气以及愿意不愿意去逛街等话题。不知道为何就熟识了。

离开学校以后,同学聚会。在KTV里她脱掉鞋子躺在沙发上,用不经修饰的声音唱歌。

我有一点点的难过,觉得她看似明亮的笑容里,有我能理解的忧伤。

因为我自己,也是这样性情的孩子。

 

也听说过她的一些私人生活,如果伸开双手就能快乐,为什么要束缚自己呢?她的人生,说放纵也好,说自由也罢,也许,都不需要评论吧。

 

这些便是关于她,所有的记忆。之所以想起她,是看帖子的时候,发现一个ID叫“蝴蝶骨头”——我认识的这个女孩子,总是穿小小的吊带背心,背上的蝴蝶骨,就那么落寞地美丽着。

2007/2/23

挥霍的青春

这是唯一的一篇在写正文之前就拟好题目的文章。尽管在我反复推敲的时候觉得这题目有那么一点点别扭,但还是将就着用吧,难得我对它这么一见钟情。青春,这个老土的词让我觉得自己还赖在20岁的尾巴上。

其实刚过了21岁的生日,刚过了2007年的春节,短暂的寒假也马上就要过去。早就想写些文字,算是对前20年生命的一个纪念。没有压力的20年,欢笑流泪的20年,平坦顺利的20年,什么词用到这里都不过分。

15岁之前的自己,是没有伤痛的孩子,一切来得太过容易。15岁之后,一次次站在可以选择的岔路口上,却一次次选错路,幸好没有南辕北辙,幸好所有出格的事情又都归入正轨。可是从15岁到20岁间,这无处安放的青春和记忆,却是我最珍贵的财富。不曾后悔过,虽然那些逝去的时光,在如今看来,也许是荒废掉了,也许近乎荒唐,但经过身边的人,事,物,却教会了我爱和成长,也让我知道坦诚不代表不提防,圆滑不是一味的算计。

骑车穿过街心公园去上提高班,读书读到流鼻血,在人民艺术剧院里学表演,凌晨还在诵读播音考试的稿子,父亲跟我说,回想起那些日子,真是想不到,你这样懒散的孩子也可以那么刻苦坚韧。是啊,因为我毕竟浪费了那么多时光,追赶回来也是应该的。

而那些流失的时光,哪里去了呢?它们分担在凌晨4点的天空里,在夜夜笙歌后的睡眠中,在纠缠不尽的笑容和眼泪里,甚至在发呆的时候,随着意识流流走了…….

20,原来真的就这么走过来了,得到的比失去的多,确实是疯狂而没有败笔,热烈而值得回忆的。没有伤口,没有怨恨,我已经感恩并且知足。

2007/1/25

还好

陌生的朋友给我MSN空间留了言,不知道为什么,最近总是被这样的小细节感动着。呼呼呼追到人家的空间里,写了好多,刚想按下“添加”,忽然就笑了,我这是干什么,写这么多感慨发给人家,真是不礼貌。于是删除了近一半留言,只写了只言片语的祝福。快过年了,还是祝福吃香,不是吗?

313分,不困,这两天时常有呕吐感,消化系统大概出现了异常,于我来说这状况还真是挺异常的。我妹给我取英文名字,david,我说怎么是男名啊,原来是大胃的意思。时间身体都是我自己的,不挥霍白不挥霍,我早说了,习惯把每天当作末日来度过,这样至少我会减少虚度光阴的羞耻感。

把他的声音片段做成QQ的提示音,windows的开机和退出音。把QQ和酷狗的签名改成I want to spend my lifetime loving you。他问我,什么意思啊,我说,就是我要尽毕生时间弄死你的意思。他说loving什么意思啊,我说就是弄死的意思。躺在床上开始笑,不知道自己是发哪门子的神经,直到现在才觉得,恩,是喜欢了。只要你别惹我不高兴,我就让你高兴。末了来句威胁的话还是有必要的吧。诶我又有点想了。

我就是个无聊的人,我承认,但是我觉得身边朋友还是挺多的,刨去不能联系的男的还有好几个女的呢,能交换任何心得体会,能一起哭一起笑的人,两三个也就够了,多了心里放不开,也应付不过来,谁让我懒呢,体现在任何事情上。

我就这么一直写着,这也许是我从写字以来写的最随性最质朴的一篇东西了我觉得。可是这倒霉WORD怎么回事啊,老给我这文儿画红线绿线的,TNND,没语病好吗?!标点呢,我就这么写,反正大家都看得懂。

可能这是最快乐的某个瞬间了吧,要是很久以后我又泪眼摩挲的回头来看,那只能说我就这命了,嘛好事也轮不到我,要那样我也没辙了。刚跟我爸说了句话,哦,现在都快早晨了,那就不是“刚才”了,是昨天晚上说的,我说爱谁谁吧,谁也别惹我,我现在挺高兴的,就随我怎么高兴怎么来吧。

行了我睡觉去了。


2007/1/18

分界,片段以及无意识文字

看一个专访,那几个玩音乐的男孩子神情里写着,我们爱娱乐,我们爱摇滚!他们在“所受影响”那一栏里,除Nirvana外,还都填了绿日。穿着打扮很PUNK,桀骜的脸上却是歌特式的惨白和黑眼圈。

我感冒了,很困,可是很想写些什么。

我不朋克,我也不愤青,不玩视觉系的造型,也不会把头发扎成可爱的花苞。记得有人说,80后出生的人,他们太张扬,比如说话的时候,更习惯于用“我”字开头。所以很多时候,我会把写完的文字看上许多遍,把其中能删除的“我”通通去掉。只因为不喜欢被归类,虽然我确实是这么任性地有点自我中心。

开着QQ直播听郭德纲的相声。没有别的原因,只是想试试不听音乐能不能写出文字。我不觉得它有趣,也许我从来都是没有幽默感的人,血液里都是阴暗的悲观情结。

 有过理想,有时甚至听见文字离我越来越近的脚步声,可是这个世界,抄袭,到处都是抄袭,文字的背面,不符合我的理想。

也和很多人说起过,很想去边远地方的希望小学看一看,那些在寒冷的冬天没有毛衣穿的孩子,那些被疾病或者洪水夺去生命的支边教师,曾经让我不止一次地流泪。尽管,我是那么那么不喜欢孩子。可是如果真的可以,我会给他们带去好多好多的铅笔,好多好多的书本,好多好多的毛衣。

不过一觉醒来发现理想还是理想,我要过些时候,再踮踮脚才能够得着吧。眼前只有一个假期,假期里有我生日,情人节,然后是春节,总算有点盼头哈。我还是决定给MSN的换个背景音乐,def leppard的《long long way to go》,我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,在我能对你说再见之前。

 

我没想过说再见,新的一年又开始了,我们还有很长很长的路要走。

 

2006/12/17

不知写什么了

22点,关上电脑就睡了。今天早上915分醒过来。

心脏疼痛,一夜间不断被噩梦惊扰。

想念一年半以前的自己,

穿过指缝的微风,凌晨四点的天空,坐在路边唱歌的快乐,

还有深夜里,那么多的笑容。

 

很多事,再也回不去。

是我,自作自受。

2006/12/10

不如不见

饿。

午后阳光依然昏暗。猫依偎在我身边。耳边是陈亦迅的《不如不见》。

歌词与我并不相符,却喜欢这样的旋律,单曲重复很多遍。

我心里浮现出一座立交桥,矗立在飘过细雨的秋夜,我还能记得当时空气的寒冷,当时他的样子,当时我的笑容。

那是第三次见到他,叫他一起去KTV。很多人一起唱歌,有些不甚相熟,气氛也很一般。他坐在那里,很少笑。凌晨的时候突然站起来对我说,出去走走吧,便径自转身出门。

拿了件外套追出去,一起走在仲秋凌晨的冷风中。走上附近的立交桥,更觉得寒冷。

他穿着单衣,开始讲他的故事,事隔这么久,我已经回想不起他的言语,只是知道,在当时我是认真聆听过的,只是别人的事情,很快便会忘记,多么符合水瓶座的特质,守口如瓶。尽管,这种特质有时并非出于本心。

深夜的车,开得飞快,呼啸从身边掠过,我担心自己的长发散乱。抬头看玄色的天,仍然阴沉,没有星星。他的故事已经讲完,我亦找不到话题,便俯身看桥下的灯光。这样沉默了许久。我开始隐隐地腹痛,想回去,又想打破这尴尬的局面,便转身问他,你冷吗?回答是还好。靠近他想拥抱他,他却忽然笑着拒绝。真是奇怪的人,不知是不是戒备太多,觉得任何暧昧的行为都潜藏危险。我并无它意,也就没再多问。

下桥吧,真的冷了,我记得自己是这样催促他,脸上应该还有出自礼貌的笑容。

在桥下又走了一会,路过24小时的便利店,觉得饿,又想不出买什么,就回到KTV里去。真温暖,腹痛也忽地就得到缓解。

朋友问我们去了哪里,眼神异样,似乎在探询某种他们想知道的结果。

只是在附近溜达溜达,而已。

说完这句,我坐下来喝热的奶茶。他拿起话筒开始唱歌,坦白说唱得很好。

朋友的眼神骤然变得很失望。其实以当时的心境,对任何有可能的,不可能的,或者不置可否的感情,不知别人怎样,总之,我自己不抱以任何兴趣。

 

时至今日,故事里的男子和我在一起,或者说,从故事开始至今,仍在一起。过程怎样无须向外人讲述,不过是无数的平静与起伏贯穿起来,放在心里,回忆就好。对他的感情,是浸入皮肤,还是融进血液,或者触及筋骨,那是我一个人的事情,与旁人无关。甚至与他,也不想有过多语言的表露。

只是在数次争吵以后,想起他当初的样子,对比如今他的改变,好的或不好的,不知该有怎样的感慨。

 

“灵气大概早被污染,谁为了生活不变。”歌里这样唱,有物是人非的苍凉之感。

我们都有退让。

若低头,我希望是因为甘心妥协。若改变,我希望是因为情之所至。否则回头去看,不如不见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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